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沭阳县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7-07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周光明)为切实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沭阳县强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常态化。

  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沭阳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全县政府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了全县所有乡镇政府、街道管委会(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目前,全县40个乡镇(街道)和35个县政府部门全部配备了法律顾问,474个村(居)建立了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联系点。

  调整充实县政府法律顾问组织。

  根据全县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及时调整设立新型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合理配置和遴选法律顾问组成人员,采取从政府机构内部选聘8-10名法制人员,作为法律顾问的主体及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3名省内法律专家、8名执业律师来充实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模式来建立县级法律顾问队伍。

  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县政府印发了《沭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委员会的性质、人员组成、工作职责、享受权利、遵守纪律和工作程序,有效地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政府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出台、重大项目论证实施过程中,重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