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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6-10-1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杨奇)在日常消费领域,经常发生买卖双方因产品质量发生的各种纠纷,在很多情况下,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体消费者,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选择妥协和退让,而一些处于强势地位的经营者,态度蛮横霸道,如果你不幸遇到这种事,除了选择忍气吞声外,还有其他处理方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当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形时,解决与经营者纠纷的途径是很多的,不需要用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助长不良经营者的嚣张气焰,要用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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