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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

发布时间:2016-11-12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原标题:“百名红通人员”第5号嫌犯闫永明从新西兰回国投案自首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张祎鑫 摄)

  2016年11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经中国和新西兰两国执法部门密切合作,潜逃海外15年之久的闫永明回国投案自首。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36人。

  闫永明,男,1969年出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涉嫌职务侵占犯罪,2001年11月潜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336/8-2005。

  近年来,中新两国执法部门就缉捕闫永明、追缴其违法所得一直进行密切合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闫永明最终选择认罪,退还巨额赃款,缴纳巨额罚金并回国投案自首,对闫追逃追赃工作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目标。

  此前,闫永明窜逃澳大利亚期间,应中国执法机关请求,澳大利亚警方罚没闫永明部分违法所得并交与中方。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对新西兰及澳大利亚执法部门在闫案上给予中方有力合作表示感谢,同时强调,闫永明归案再次表明世界上没有“避罪天堂”,“天网”会越织越密。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任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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