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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中的实际经营者能作为当事人吗

发布时间:2016-12-2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阿某经营着某五金店,由于当时资金紧张,因此阿某与买某合伙经营,由于阿某现在已从事其他业务,因此某五金店的实际经营者是买某,现在由于客户欠其货款,买某欲将该客户起诉至法院,但由于某五金店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姓名是阿某而不是买某,买某能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从该法条可知,作为实际经营者的买某是可以作为共同诉讼人对欠款的客户提起诉讼。(作者:杨奇)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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