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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7-08-3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马某与金某的婚姻经法院判决确认为无效后,二人就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发生了争执,无效婚姻中的财产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马某与金某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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