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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妻子可以向证人取证吗?

发布时间:2017-09-0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被告人刘某因犯贪污罪被公诉机关起诉到法院,被告人的妻子从证人处收集了一些材料,被告人的妻子可以向证人取证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法律没有规定被告人的亲属有取证权,因此,被告人的妻子不可以向证人取证。被告人的妻子如果发现相关证据可以向办案人员反映,由办案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向相关人员调查取证。(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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