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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对方隐匿财产,还能再起诉吗?

发布时间:2017-10-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赵某与李某于2010年结婚,婚后李某因赵某出轨,向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在法庭对共同财产和债务进行了举证,2016年6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2017年1月,李某发现赵某在2016年1月以陈某的名义购买了一处房产,在2016年9月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李某还能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割该房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根据该条的规定,李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作者:秦剑锋)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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