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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2017年8月18日,犯罪嫌疑人胥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监视居住,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作者:尹业红)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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