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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零件组装气枪被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18-07-2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徐茂鹏 饶以态)近日,贵州省赫章县检察院对王某贵非法制造枪支一案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王某贵当庭认罪伏法。

  案件回顾:公安机关根据昵称为“独自由民”与“昆仑山的风景”的网购交易记录发现,这名“独自由民”有在网上购买枪支零部件的重大嫌疑。经查,“独自由民”为赫章县双坪乡居民王某贵,在被传唤到案后,王某贵对自己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了两支已组装完成的枪支及数十颗钢珠。经鉴定,王某贵上交的两支枪均是以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枪口比动能分别为37.27焦耳/平方厘米、15.45焦耳/平方厘米。

  法律解析:赫章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被告人王某贵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组装枪支,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审判机关认为王某贵非法制造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2支非军用枪支,非法制造枪支罪名成立,在公安机关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根据王某贵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检察官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法规,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触犯这一罪行的将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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