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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阴县交警联合辖区派出所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发布时间:2019-04-0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文才立 罗传勇)4月3日,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铁佛中队联合铁佛派出所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汉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为酒后驾车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员再次敲响了警钟。

  3月3日下午,汉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铁佛中队中队长文才立带领民警正在汉铜路开展道路交通检查,民警当场截停一辆陕A牌照的黑色奔驰牌越野车,对驾驶员进行证照核验时,民警敏锐发现驾驶员王某有饮酒嫌疑。经呼吁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王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08.8mg/100ml,王某涉嫌醉酒驾车,民警随即对王某进行抽血。后经安康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当天驾车时血醇浓度为212.2mg/100ml,王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汉阴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另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此前已经有过一次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前科。

  目前,驾驶员王某已被办案单位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被羁押在石泉县看守所,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汉阴县公安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员朋友: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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