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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滥伐公益林被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发布时间:2022-03-11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制讯(罗增高 姜荃馨)2022年3月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就黄某滥伐林木一案向港南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9年7月,被告人黄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砍伐其购买来的林木。经鉴定,被砍伐林木共计650株,蓄积量为46.94立方米,属国家级公益林。

  港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黄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数量较大的国家级公益林,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不仅应当承担滥伐林木的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破坏生态环境的民事侵权责任,遂诉请法院判令黄某承担补植苗木1950株并向公众赔礼道歉。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港南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切实担当起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同时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争做生态环境的参与者,守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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