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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捞水产品1.4公斤 雷山两男子付出代价……

发布时间:2022-08-0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治讯(何可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州委、县委有关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7月30日,雷山县公安局破获一起使用“电鱼枪”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据了解,7月30日下午,雷山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联合辖区丹江派出所在“丹江河”污水处理厂段开展巡查时发现一名男子潜在河中不时将河鱼抛向岸边,另一名男子手持网兜在岸边捡鱼,民警立即上前将该二名男子控制,当场扣押净重1.4公斤河鱼54条,螃蟹2只,甲鱼1只和“电鱼枪”1把。

  经询问,李某(男,23岁)和李某某(男,20岁)对使用“电鱼枪”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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