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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检察: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 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发布时间:2023-01-06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检察讯(顾倩倩)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及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黎平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全部民事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

  2022年4月份期间,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吴某甲伙同吴某乙、彭某某一起到彭某某所在的黎平县水口镇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5000余斤。同时又跟当地村民以每斤0.7元的价格收购了大量“金毛狗”3000余斤。三名被告人在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采伐、收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同时其行为对生态资源环境造成了损害,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需承担损害生态资源环境的民事侵权责任。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目的,黎平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刑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检察同步介入、同步审查,积极与县人民法院、县森林公安局等部门沟通,询问案件当事人,收集固定证据,向黎平县人民法院提出了生态损害赔偿和修复的诉讼请求。经过黎平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依法对三名当事人作出判决,判令三名当事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并责令其在当地村寨张贴道歉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黎平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生态环境保护和公益诉讼有机结合,多方联动多点发力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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