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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侵吞惠农资金案

发布时间:2014-01-28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克扣惠民款     终难逃法网

——黄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一起侵吞惠农资金案

  公众讯 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克扣惠民补助款据为己有。近日,黄平县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犯罪嫌疑人吴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0年6月至2013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利用其担任黄平县信用联社谷陇分社主办会计职务之便,在代理谷陇镇和原苗陇乡政府发放农村低保、社会优抚、孤儿补助、良种补贴等惠农款项时,对部分农户补助款采取每户截留10元至90元不等的手段共计侵吞20余万元,转入其开设的个人账户占为己有,所得赃款用于个人挥霍。

  案发后,吴某某坦白认罪并退还了部分赃款。(作者: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龙胜贵)

中国检察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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