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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疏附县法院“六坚持”防止冤假错案

发布时间:2014-03-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不断完善人权保障机制,新疆疏附县人民法院做到“六坚持”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坚持司法公开。每一个案件都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的公开,在公开制度的保障下,使得当事人消除疑虑、服判息诉。

  二是坚持中立裁判。保持客观、超然的态度,不能因被告人涉嫌犯罪而对其心存偏见,违背公正司法的原则。

  三是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以程序公正作为实体公正的制度保障,不能违背司法规律,突破和变通法定程序。

  四是坚持始终依法的立场。一切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意见,非参案人员不得插手案件,不能因其他外来原因就放弃原则、勉强下判。

  五是坚持保障辩护人权利。保障辩护人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高度重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证据材料,是否采纳,都必须有充分的依据和理由。

  六是坚持正确裁判思维。牢固树立刑罚的谦抑意识,对边际案件要灵活运用“以刑制罪”方法,在量刑上总体要达到均衡,坚决避免“同案不同判”。(徐显斌)

中国法院新闻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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