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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法院“判后释疑”工作深得广大群众好评

发布时间:2014-09-1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杨德国)近日,巧家法院金塘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车主致未成年学生伤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官判后释疑,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2013年7月24日,被告田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与对向行驶的张某(未成年人,学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张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队认定,田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告田某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已向某保险股份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原告张某受伤后用去医疗费用153066.47元,其伤鉴定为捌级伤残,需后续治疗费15000.00元。

  案件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该院作出了由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122000.00元,由被告田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127943.5元的判决。宣判当日,办案法官再次细心地向原、被告双方分析了案情,并从有利于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的角度,情理法并重,组织双方交心谈心,耐心细致地解答双方对判决中提出的诸多疑虑,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张某在判决的基础上自愿让步,由保险公司自愿一次性赔偿计12000.00元,田某一次性赔偿6000.00元”的和解协议。

  该起纠纷在判后释疑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上述和解协议,并已经全部履行,使受害未成年学生的权益及时得到了兑现。

  自2014年以来,该院根据辖区民间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开展“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判后释疑”等工作,真正把司法为民、定纷止争落到了实处,深得广大群众好评。 (讯息来源:巧家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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