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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如何向人民检察院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

发布时间:2014-10-09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如何向人民检察院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

作者:西安交通大学(研究生) 王轶

  最近,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全面上线运行,有不少关心司法公开的朋友不断打来电话,咨询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如何向人民检察院了解案件程序性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10月1日试行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现就该问题答复如下: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履行法律规定的通知、告知、送达、公开宣布等职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规定,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查询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应当向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人民检察院对查询申请人身份审核认证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或者提供网上查询账号。查询申请人可以凭账号登录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查询相关案件程序性信息。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需要查询经常居住地以外的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程序性信息的,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所在的县、区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请求协助办理身份认证。被请求协助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与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联系,传输有关材料,办理该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审核认可后,应当提供查询服务或者查询账号。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因与当事人解除委托关系等原因丧失查询资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注销其查询账号。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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