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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法院六举措促审判提质效

发布时间:2014-10-1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张庆元)哈密市法院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好的做法,把案件审理、执行全过程量化为27个管理指标,由审管办每月通过审判管理网络监督、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努力提升审判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制定和完善《审判质效考评办法》、《绩效考核办法》、《诉讼(执行)案件归档报结实施办法(试行)》、《审判执行信息录入管理办法(试行)》等审判管理制度。

  二是建立审管指标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全院、庭室、各审判员完成指标情况予以通报,分析弱项指标,并采取相应措施促使指标完成。

  三是设立最佳星激励制度。审官办每季度根据全院指标完成情况,对简易结案、调解结案、实际结案和实际执结案件最多的法官授予最佳星(简称“四个星”),将事迹及照片在院内和法院网站公布,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

  四是严格案件由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或中止的条件。规定简易程序案件,必须经承办人申请、庭长审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转入普通程序或中止,违反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有效提高了简易程序适用率,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

  五是加强立案审查和送达。对群体诉讼、需做鉴定、需追加当事人、刑事自诉追索赔偿等类案件,分别采取不同措施予以审查、立案。

  六是抓住审判关键节点掌控,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审限临近提示节点由15天改革为25天,督察室进行审限催办和督办结案。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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