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丨在新征程上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黄平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后依法批捕一名拒不认罪的犯罪嫌疑人

发布时间:2014-10-2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潘文琴)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精神,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近日,黄平县检察院通过引导侦查补强证据后,依法批准逮捕了一名拒不认罪的涉嫌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嫌疑人。

  2014年4月,犯罪嫌疑人杨某购买得黄平县谷陇镇青塘村八组吴某家位于干项翁(苗音地名)寨子边之处山林后,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经现场勘查,滥伐马尾松66株,折合活立木蓄积18.6804立方米。同年9月3日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砍伐购买的位于该处吴某家山林时被当场查获。经现场勘查,吴某家山林被滥伐马尾松20株,折合活立木蓄积6.9485立方米。

  2014年10月10日,黄平县检察院在收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后,经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且指控犯罪的证据还需要补强,承办人当即和公安机关沟通并引导侦查取证,公安机关随即进行了补充。黄平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尽管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但证据足以证实其涉嫌滥伐林木罪,遂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讯息来源:黄平县检察院)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