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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康县法院普通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 接受公众监督

发布时间:2014-10-24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亮明身份 接受监督

镇康县法院普通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

  公众全民讯(张学乔)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杜绝干警公车私用等问题,镇康县法院对院内除警车以外的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亮明“身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作中,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院办公室及时安排专人领取统一制作的公务用车标志,并在没有明显喷图标志的公务用车前挡风玻璃内右下角醒目位置贴上了印有蓝底白字的“镇康县公务车”标识,标识下方还清晰的标注着车辆编号、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公务用车全部亮明身份、阳光运行,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在普通公务用车上张贴统一标识,增加了人民法院公务车辆使用的透明度,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现象的发生。

  亮明“身份”只是管理的开始,为预防公车“离岗”,院纪检监察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执行不力、弄虚作假、违规用车等行为,确保了镇康县法院公务用车“零违规、零事故”。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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