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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老赖”上了黑名单 主动现身交案款

发布时间:2014-10-28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姜新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开通以来,敦化法院认真筛查案件,将多年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录入到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起到了巨大的威慑作用。近日,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到敦化市人民法院,交清了拖欠多年的案款。

  2008年,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书生效后,因王某迟迟不履行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办案人接到案件后,多次找到被执行人王某,但王某一直称自己没有钱,执行员多次查询王某的财产状况,但始终是一无所获。2013年10月,王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办案人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给王某,并告知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他将不能贷款、限制其高消费等。王某听到后最初并不以为然,但是当他去当地的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打听后才知道,如果被列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银行将不予贷款。王某考虑到将来的生活会受到影响,便将全部案款交纳至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系统的开通,促使“老赖”自觉履行债务,并教育和警示其他被执行人诚实守信,引导“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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