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懂全会《决定》关键词 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破除政策落地“中梗阻” 畅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6年1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女婿进岳父家行窃 称拿自己家里的钱不算盗窃

发布时间:2015-03-1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女婿进岳父家行窃 受法律制裁

  公众全民讯(罕祖拉 阿吉)2015年1月4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盗窃案件,依法判决被告玉某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11月2日上午,玉某到岳父吐某家中,趁无人之机,用手钳子和螺丝刀将木箱内的40000元盗走。赃款得手后到麦盖提县挥霍掉4290元。破案后剩余赃款全部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玉某到岳父家里行窃,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的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玉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且所盗窃的是近亲属的钱财,案发后已主动退赔全部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此案宣判后被告玉某非常后悔,表示,由于自己不懂法才会偷偷的拿了岳父家的钱,原以为拿自己家里的钱不算盗窃,没想到却犯了罪。通过这次的深刻教训,明白了法律是无情的,以后要好好学习法律,做一个遵守法律的人。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