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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 法官提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发布时间:2015-03-26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公众全民讯(王素晶 张士俊)近日,喀什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件,被告人张某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被告人张某于2014年9月从朋友李某处获得约100克毒品冰毒后,一直用于吸食,2014年11月张某被抓获,从其随身携带皮包和出租房内共计查获冰毒(甲基苯丙胺)21.272克。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法官提醒: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吸食毒品会严重伤害身心健康,广大市民应自觉远离毒品,抵制毒品,珍惜生命,珍惜家庭。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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