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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引发血案 男子一时冲动“摊上事了”

发布时间:2015-04-14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经济纠纷引发血案 矛盾激化“摊上事了”

  公众全民讯(冯海志)多年的经济纠纷终激化,一时冲动岂不是“摊上事了”。日前,敦化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债务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

  2013年8月24日12时许,在敦化市渤海街某居民楼后,被告人荆某与韩某因多年前的债务问题发生纠纷,荆某用兜里的水果刀将被害人韩某部捅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荆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荆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荆某与被害人韩某自行达成赔偿和解协议,被告人荆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韩某各项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00元。被害人韩某住院治疗期间,被告人荆某的家属代为支付医疗费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荆某无前科劣迹,系初犯,并有自首情节,应对被告人荆某从轻处罚。根据荆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荆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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