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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听堂弟说丈夫在外有人喝药自杀 丈夫带菜刀质问

发布时间:2015-07-09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堂哥因砍伤“嘴碎”的堂弟 不幸入狱

  公众全民讯(赵远建 吴珍珍)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马南(化名)用菜刀砍伤“嘴碎”的堂弟,不幸入狱。

  “嘴碎”的堂弟,险些酿成两条人命

  马东(化名)在与堂嫂的一次闲聊中,告诉堂嫂刘梅(化名):“堂哥在外有人……”,尚在怀孕期的刘梅,按耐不住心中的怒火,一气之下,便喝药自杀,经及时抢救幸好脱离危险。

  失去理智的堂哥,险些要了堂弟小命

  你说也巧,这家里的菜刀咋就这时坏了呢?母亲让马南去买一把新菜刀,买完菜刀的马南,走在回家的路上,左思右想:“马东这小子,到底跟刘梅说了啥?……,不行,我要去问个清楚。”到了马东家,兄弟俩两句话没说,就杠上了。马南掏出怀中的新菜刀,直冲冲的向马东头部、颈部砍去,马东的媳妇见状,一时间不知所措,慌乱中报了警并将马东送到了医院,随后马南赶往医院被警察抓获。庭审过程中,马南对自己所犯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向马东道歉并表示愿意赔偿各项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此案中马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此案中马南同时存在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情节,案发后马南能主动投案,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属于法定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案发后马南能积极向被害人马东赔偿部分损失,属于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马南持刀进入被害人家实施伤害,情节恶劣,属于可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综合全案,对马南判处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赔偿马东的各项损失共计4985.68元。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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